作 者 | 陶運來,張居舟,殷俊峰 |
第一作者 | 陶運來 |
作者單位 | 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安徽合肥 |
卷 號 | 47 |
發表年份 | 2019 |
發表刊期 | 16 |
發表頁面 | 257-259 |
關 鍵 字 | 食品安全;監管;檢驗;機構建設 |
摘 要 | 通過對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基本情況及食品檢驗檢測與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分析,探討了在新監管模式下如何改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和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首先必須建立完善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和運行機制。其次,做好食品檢驗檢測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統籌規劃,國家、省、市、縣4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充分發揮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經費的作用,做好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的總體部署,抽檢做到全覆蓋。再者,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考核,不斷提升其質量和檢驗檢測技術水平。因此,在新監管模式下,強化食品生產者的主體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和管理,才能從源頭入手、從根本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健康和食品安全。 |
附 件 | 新監管模式下食品安全監管與食品檢驗機構發展的對策探討 |
注:若需下載,請右鍵單擊另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