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羅卓,李小蘭,林勇剛 |
第一作者 | 羅卓 |
作者單位 |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院,重慶 |
卷 號 | 48 |
發表年份 | 2020 |
發表刊期 | 10 |
發表頁面 | 246-248 |
關 鍵 字 | 耕地;占補平衡;調劑;重慶 |
摘 要 | 在全面分析重慶市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方式、保障制度、取得成效等基礎上,系統梳理現行指標調劑存在問題,提出指標調劑措施:第一,建立直接交易、短期拆借、實物抵押等多樣化的交易方式,交易主體宜為區縣人民政府,可委托區縣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實施交易。第二,市級指標儲備庫、區縣指標留用庫和市場指標交易庫的指標規模比例宜為2∶6∶2。第三,當年取得的補充耕地指標宜設置不超過1年的留存封閉期,未按期使用的自動進入市場再交易。第四,主城區申請受讓指標規模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補充耕地任務的50%,其他區縣申請受讓指標規模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審批占用耕地數與補充耕地任務數的差值。 |
附 件 |
重慶市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現狀·問題及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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