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吳雋雅,王適 |
第一作者 | 吳雋雅 |
作者單位 | 河海大學法學院,江蘇南京 |
卷 號 | 51 |
發表年份 | 2023 |
發表刊期 | 24 |
發表頁面 | 245-247, 254 |
關 鍵 字 | 鄉村振興;生態振興;環境公私合作 |
摘 要 | 受資源稟賦、社會結構等因素限制,我國鄉村環境治理的實然狀況與應然層面之間仍有差距。在綠色發展背景下,以政府威權與社會資本合作為特征的公私合作(PPP),成為增強鄉村地區的資源公共產品與環境公共服務供給的一項創新性的制度安排。面對鄉村生態振興的現實挑戰,以政府的行政引導、合作雙方的契約合意、第三方監督約束作為環境公私合作主體“利益互惠、責任分擔與風險共擔”的具體依托和基本保障。確保直接利益相關者(農民)、間接利益關聯者(社會公眾)、項目啟動接應者(基層組織)等主體的充分參與和有效監督,防范環境公私合作的濫用與異化。 |
附 件 | 鄉村生態振興的現實挑戰與法治應對 |
注:若需下載,請右鍵單擊另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