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徐煜堯 |
第一作者 | 徐煜堯 |
作者單位 | 江西理工大學文法學院,江西贛州 |
卷 號 | 42 |
發表年份 | 2014 |
發表刊期 | 29 |
發表頁面 | 10339-10342 |
關 鍵 字 | 環境審判體制改革;法治邏輯;正當性;合法性;法治方式 |
摘 要 |
環境審判體制改革是在法治現代化建設和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為實現環境司法專門化,推動環境正義,在法治正當性理念的指導下進行的一場環境司法改革。改革的邏輯起點在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保障人權,但實踐中存在的良性違法現象帶來的問題卻是深刻的,長此以往,必不利于法治權威的維護。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維護法治的權威是法治建設的主題,對改革也需要進一步的規范。對于環境審判體制改革,需要充分地運用法治邏輯的優勢,以科學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環境審判體制改革,維護司法的權威,強化司法的公信力。 |
附 件 | 運用法治邏輯推動環境審判體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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