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期

論“三權”分置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作  者 楊紅朝
第一作者 楊紅朝
作者單位 河南農業大學文法學院,河南鄭州
卷  號 47
發表年份 2019
發表刊期 5
發表頁面 257-260
關  鍵  字 三權分置;宅基地使用權;轉讓
摘  要 宅基地“三權”分置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制度改革的重大事件,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提供了制度基礎。改革試點區域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中的受讓人范圍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拓補到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當下開禁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的條件還未成熟。《土地管理法》的修訂應在宅基地“三權”分置和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上有所作為。在堅持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農戶資格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房地一體原則基礎上,科學構建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制度和規則。
附  件 論“三權”分置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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