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潘雅妮,葉春盛,呂赟薇,鄭曉林,樓雄偉 |
第一作者 | 潘雅妮 |
作者單位 | 浙江農林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臨安 |
卷 號 | 45 |
發表年份 | 2017 |
發表刊期 | 32 |
發表頁面 | 167-169 |
關 鍵 字 | 林權公證;林權登記;林權糾紛;林權抵押;林業信息化, |
摘 要 | 以浙江省龍泉市為研究區域,對該市2008—2016年林權不動產登記工作進行研究,分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各階段措施及遺留問題。以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間的沖突為切入點,在林權不動產繼承登記工作中引入司法公證,司法部門的調查取證權能有效解決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申請材料只能進行書面審查的掣肘,化解因重男輕女的思想而對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誤解,提高登記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
附 件 | 林權管理中公證的必要性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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